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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陳元發提供此圖,稱系以前陳新喜被警方控制後拍攝的照片。就在公眾把聲討莆田系的矛頭指向上海柯萊遜時,該公司掌控人陳新喜早已全身而退——2015年12月,他以8.08億元的價格,把自己擁有的98%的股權出售給A股上市公司中源協和。

陳新喜猶如武俠中的西域高手,殺人無數後絕塵遠去,給喧囂公眾留下一個孤傲的背影。

他仍然脱離不了干係:在他掌管柯萊遜的時候,該公司營收近3億元,淨利潤超4000萬元,柯萊遜以尚在研究中的免疫細胞技術,投放市場用於治療癌症,完全是忽悠人。

陳新喜的麻煩還不止這一起,昨(20)日,因為其持有兩張身份證,江西警方已經對陳新喜展開調查。同時,還有人指稱:陳新喜曾因涉嫌運輸毒品,被某地警方機場分局控制。

兩個身份

一是杭州人 一是江西人

莆田系醫院引發輿論風暴後,處於漩渦中心的一方——武警北京二醫院調查結果已出爐。但同樣處於輿論漩渦中心的莆田系代表人物——上海柯萊遜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前掌控人陳新喜,卻始終沒有露面。

有媒體曾經多方尋找,但均無果。

雖然如此,陳新喜的原合夥人陳元發的舉報仍在持續。日前,陳元發通過新浪微博網友“白丁2008”向封面新聞舉報稱,陳新喜有兩張身份證。

其手寫書面材料顯示,這兩張身份證號碼、名字、地址全都不一樣。一張名叫陳新喜,身份證號為:350321197112******,户籍登記地址位於杭州市拱墅區和睦新村34棟121號103室。一張名叫陳志勇,身份證號為:362124197608162879,出生地和籍貫系江西省大餘縣。

陳元發稱,“我非常清楚,他以前經常用陳志勇的這張身份證坐飛機坐高鐵。”至於陳新喜使用兩張身份證用意何在?陳元發沒有給予更多信息。

不過,很顯然的是,持有兩張身份證,總有一個是非法辦來的,而正常守法的人,也絕不會想持有兩個身份。也就是説,辦理兩張身份證,其中一個身份肯定是用來掩飾真實身份,用來幹那些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情。

杭州身份

登記地址是醫院 無人認識陳新喜

在杭州,他叫陳新喜。

和睦新村,位於杭州市區莫干山路和登雲路交叉口,與通策·和睦苑相隔登雲路。建設於1995年。

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第2張

陳新喜。

34棟121號是一處單元樓,設有門禁系統,按下103室門鈴。響了幾聲後,門應聲打開。拉門進入單元樓,103室門也打開了。一位穿着護士服的女子伸出腦袋,滿臉狐疑:“你有什麼事?”

“我找陳新喜。”

“陳先生不在這裏。”女子説,“這裏是和睦醫院的後門。在這裏,我沒見過陳新喜。”

從這裏出來,繞了一圈後,就看到和睦醫院前門:門牌號又變成了642號。再次走進103室,此前給開門的女子説,這套房子是和睦醫院辦公室。

和睦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稱,他不認識陳新喜,和睦醫院老闆名叫楊帆。經查詢杭州市工商局註冊信息顯示,和睦醫院沒有公開法人及其註冊資本。但根據投資信息顯示,該醫院系浙江元墅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元墅養老公司)股東之一,元墅養老公司法人確叫楊帆。

莆田系醫院風波發生後,據杭州多家本地媒體披露,和睦醫院系杭州境內莆田系醫院之一。

醫務科工作人員拒絕提供楊帆聯繫方式。和睦派出所一位年長門衞介紹,和睦醫院成立很早了,已轉手多次。此前老闆中,確有莆田系身影。“到底是不是陳新喜本人,這個我就不知情了。”

江西身份

登記地址是門面 掛靠户口“多達200個”

在江西,他叫陳志勇。

封面新聞記者調查後確定,“陳志勇”的户籍登記地為江西贛州南康區。另據多個可靠信源證實,具體户籍登記地址為南康區泰康東大道298號。

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第3張

“陳志勇”。

5月11日晚8點左右,封面新聞記者來到南康區泰康東大道298號。這是一個臨街門市,從招牌看,目前經營煙花爆竹生意。因時至夜間,該門市已關門歇業。隔壁緊鄰門市296號開着門。聽説記者“因户口問題”而來,該門市老闆爆料説,“你不是第一個找來的人,298號門市掛靠户口多達200多個。”

“為什麼?”

“全衝着‘298’這個數字來的,諧音‘爾九發’”。

“是的,門市門牌掛靠户口是有200多户。”298號門市經營者——煙花爆竹老闆在電話裏證實,隔壁鄰居説的屬實。但他拒絕提供門市房東“李先生”的聯繫方式。

當晚,封面新聞記者來到轄區派出所——贛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金雞派出所,聽説要查詢陳志勇是否“掛靠”298號,一位輔警以“户籍繫個人隱私”為由,拒絕了記者的請求。

啟動調查

公安廳高度重視 三部門聯合調查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和睦派出所派出所沈姓教導員表示,陳新喜的身份證,辦理程序等完全合法。“至於其他信息,系陳新喜個人隱私,作為警方暫不能給予披露。”而另外一張户籍登記地址在江西身份證,是否於陳新喜有關聯。拱墅分局政治處有關人士特意致電封面新聞記者解釋説,應由江西警方調查後再予以確認。

5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江西省公安廳。當天下午,江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劉志強代表江西警方作出初步迴應稱,他們對此高度重視,已責成贛州市公安機關立即展開調查。

5月20日晚9點,江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向封面新聞發來傳真件。這份落款“江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的傳真顯示:5月19日,該總隊接到封面新聞反映“陳志勇”虛假户口信息情況後,江西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指示贛州市公安局當天即由局領導率領紀委、督察和户政部門成立工作組,趕赴涉事地南康區、大餘縣開展核查工作。

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第4張

陳新喜舊照。

警方深挖

陳新喜持假身份證 正調查是否持證違法

據經初步調查,“陳志勇”在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東山街辦坪嶺社區泰康東大道298號持有虛假身份信息的情況屬實,現已決定立即註銷“陳志勇”虛假户籍,並對涉事責任人員啟動問責調查;對南康區東山街辦坪嶺社區泰康東大道298號空掛户口問題,已組織人員對該住址所有户口信息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堅決依法處理。

劉志強還表示,通過調查目前核實確認,江西“陳志勇”與杭州陳新喜系同一個人。陳新喜持虛假户口陳志勇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目前江西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深挖中。

同時,陳元發稱,陳新喜曾經因為涉運輸毒品案,被某地警方機場分局控制過,他同時發來一張圖片予以印證。

截止5月20日晚10點發稿,封面新聞記者未能聯繫上陳新喜對此予以置評。

用假身份證違法

違法所得要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

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製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

莆田系陳新喜個人資料被曝用假身份 第5張

陳新喜的身份户籍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