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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呼格冤案原調查組組長被批捕帶走被雙開 馮志明為呼格冤案曾意外升遷獲表彰 馮志明簡歷現狀自殺是假

內蒙呼格冤案原調查組組長被批捕帶走被雙開 馮志明為呼格冤案曾意外升遷獲表彰 馮志明簡歷現狀自殺是假

如今國家反腐是全方位的,不留死角,不管你是老虎還是蒼蠅都要打,上到國家級,下到縣級,給他們以威懾作用,讓他們有心無膽,讓人民大眾看到了國家整治腐敗的決心。剛剛從內蒙古自治區區委、呼和浩市市委、呼和浩特市市政府相關部門獲得獨家消息: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上週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宣佈撤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職務、開除出中國共產黨黨籍,呼和浩特市市政府同時決定免去馮志明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官網的公開資料顯示:馮志明1981年軍轉復員被分配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刑警隊工作,1986年——1988年曆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隊長。1988年,因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被免職。1996年,任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擔任“4.09女屍案”(即“呼格吉勒圖冤案”)專案組組長;2011年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2012年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新華社去年12月的消息顯示,其於2014年12月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

去年新華社在呼格內蒙呼格吉勒圖案報道中稱: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央視在對呼格吉勒圖冤案回顧時稱:1996年,呼格吉勒圖案到公安機關報案之後不久,馮志明即趕到報案單位,當馮志明和報案人簡單地交談了幾句之後,他的心扉象打開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開朗了。來現場時一路的思緒,已縷出了頭緒。……馮副局長等分局領導,會意地將目光掃向還在自鳴得意的那兩個男報案人,心裏説,你倆演的戲該收場了。兩個男報案人,正是呼格吉勒圖和他的同事閆峯,二人隨後被分開進行審訊。但審訊進展極不順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親自來到新城區公安分局,聽取案件進展情況,並做出特別指示,“審訊很快便發生了根本性的扭轉”。隨後,呼格吉勒圖給出了有罪的“供詞”。

媒體公開資料顯示,當年偵破“四·九”女屍案後,包括馮志明在內的許多警官,因為“迅速破獲大案”獲得從二等功到通報嘉獎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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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調查,緊隨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宣告“4.09女屍案”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後。公眾將其解讀為呼格案啟動追責,馮成為第一個被調查的責任人。然而,探針(微信公眾號:news-probe)注意到,權威消息稱馮被調查系因“涉嫌職務犯罪”,並未提及更具體的原因。負責調查的內蒙古檢查機關也並未做出確切迴應。知情人表示,馮被戴上手拷頭套帶走,説明不僅僅是涉嫌刑訊逼供,應該還有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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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追責調查第一人?

2014年12月15日上午8點30分,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後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

兩天後的12月17日下午,馮被內蒙古檢察機關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內帶走。據呼市公檢法系統熟悉情況的內部人士介紹稱,馮當日上午前往單位開會,下午被從市局內帶走,走時被戴上手銬和頭套。

公眾將此番調查解讀為呼格案啟動追責,馮則成為第一個被調查的責任人。

“檢察人員直接偵查的案件,都是針對國家公職人員的公職犯罪。”接近內蒙檢察系統的一位人士向探針表示,馮系國家公職人員,通常國家公職人員涉嫌的職務犯罪大體分為三類: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就包括刑訊逼供罪和暴力取證罪。

“檢察機關應該是掌握了一些情況,不然不會戴手銬。”該人士表示,戴手銬就意味着採取強制措施。檢察機關一般的調查,不會戴手銬,如果只是瞭解情況,則會請人到檢察院去聊聊。該人士分析,目前針對呼格案的追責,刑訊逼供也只是懷疑階段,不至於戴手銬。

一位熟悉內蒙政法系統人士表示,針對此案的追責在案件涉及的公檢法各部門已展開。但該人士分析,呼格案年代久遠,涉及部門和人員較多,如果只是追責,與對馮志明的此番調查不匹配。

公開資料顯示,當年偵破“4.09女屍案”後,包括馮志明在內的許多警官,因為“迅速破獲大案”獲得從二等功到通報嘉獎的表彰。

馮志明被調查是否為呼格吉勒圖案的追責程序的一部分,探針就此採訪調查馮的內蒙古檢察院,對方告知仍在調查,並未獲得確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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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前多次參與公安系統會議

自2011年起,馮志明被升職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信訪、治安等工作。公開信息顯示,馮在被調查之前,正常出席了呼市公安系統的多次活動和會議,看似並未受呼格案影響。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立案庭庭長暴巴圖等五六名立案庭工作人員前往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家中,送達並宣讀了再審決定書,呼格吉勒圖案自此進入再審程序。

同一天上午,根據呼市政府官方網站發佈的信息顯示,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前往呼市託縣公安局督導檢查“安疆1號”、“百城禁毒會戰”專項行動。

在督導檢查過程中,馮志明還對2015年春季公安工作作出了指示,稱“要把‘安疆1號’、‘百城禁毒會戰’專項行動作為今冬明春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日後的11月24日下午,馮志明又再度主持召開一次會議,會議主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安武警聯勤武裝巡邏工作”。

緊接着連續兩天,馮志明又以呼市公安局副局長身份出席了兩場下轄機構召開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

就在呼格案宣佈無罪的三天之前,12月12日上午,馮志明再度組織召開公安武警聯勤武裝巡邏工作聯席會議。

被查前某晚 馮多次開未掛牌車出入所住小區

馮的住所位於呼和浩特市區東南方向一處中高檔小區。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以及多個自治區政府機關分佈在小區四周。馮的住所與其任職的呼和浩特公安局相距不到一公里。據瞭解,小區住着一些內蒙政府系統的工作人員。

根據小區內與馮住宅相同的户型推斷,馮在該小區的住宅面積約為140平米到150平米,為3室2廳2衞。房屋每平米市值約為7000至8000元。

“家裏有一段時間沒人了。”小區內熟悉馮志明的人士表示,馮來到小區快2年,和他的妻子一起生活。期間見過馮的孩子,但被帶走調查後,家中已經無人。

小區內多次接觸過馮的一位人士回憶,去年有一段時間,馮總是換車開。該人士表示,並不清楚這些車是否系馮志明擁有。“今年這些車沒怎麼見了。”該人士表示,馮常開一輛豐田霸道的車,不掛車牌出入小區。

“前兩天被抓的時候,豐田霸道這輛車,沒掛牌照,來回跑了好幾回。”該人士對探針表示,大概在12月12日,馮志明的這輛車曾於夜裏8點開始,頻繁出入小區5、6次。

幾日後,馮志明所在的小區突然來了兩輛車。其中一輛車掛有內蒙公安專屬號段“蒙O”牌照,車身印有“檢察院”字樣,另一輛沒有明顯標示的車牌照顯示歸屬地為呼倫貝爾。

據當日知情人介紹,“蒙O”牌照的車上下來的人自稱來自檢察院,前來小區執行公務,隨後前往馮志明家中。當晚10點左右,兩車離開小區。

此外,馮志明每日上下班也多由功司機開車接送,但被抓之前一段時間,沒有車來接送他,晚上6點多,馮常常自己走回小區。

馮志明其人

在呼市公安系統,馮志明的業務能力得到過肯定。

“辦案子,他很辛苦,肯付出,也很勇敢。”一位接近呼市檢察系統的人士評價稱。此外,馮在呼市公安系統的多位同事也向探針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馮志明從警34年,有過基層到高層的多樣履歷,也曾多次榮立一、二、三等功,先後獲得各級單位表彰。多年獲評自治區公安系統模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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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明資料圖

在1988年,馮志明擔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大隊隊長。1996年,“4.09女屍案”出現時,馮時任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同時出任“4.09女屍案”專案組組長。2002年時,馮志明已擔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隊長;2006年12月,其職務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禁毒委主任、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到2011年,馮志明已升職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信訪、治安等工作。

10年前,馮志明徒手奪刀擒兇的事蹟曾在當地媒體有過報道。新華社駐內蒙古記者站的媒體人湯計多年關注內蒙政法報道,也曾關注呼格案多年。

湯計表示,馮早年對媒體的態度很開明,有時候在寫一些政法報道時,能從馮志明那裏獲得一些信息。2002年,內蒙國税局內一場兇殺案引出一樁貪腐案。作為最早報道此案的媒體人,湯計表示,報道最早的信源就來自馮志明。“他直爽,敢説話。”此時馮志明任職呼和浩特公安局賽罕分局。

2005年,湯計獲知呼格吉勒圖案後,隨後調查並寫了一篇內參,之後他與馮志明來往漸漸疏遠。

“馮志明始終認為自己是對的,趙志紅是説的假話。馮志明認為,呼格吉勒圖為啥要進入廁所,為什麼他身上有痕跡。這個理由他在公開場所也説過。”前述接近呼市檢察系統的人員表示,馮志明在呼格案上又表現出了另一面。